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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Baby 數位發行合約

下列合約條款一旦經過您 (不論是個人,或是適用之創作人、樂團、團體、公司或企業的合法授權經紀公司) 的同意,即構成我們 (亦即 CD Baby, Inc. 以及我們全體的授權人和受託人,也就是本「合約」中所稱之「我們」) 與您雙方之間的合約。我們公司的所在地位於內華達州,辦公室在 5925 NE 80th Avenue, Portland, OR 97218,我們擁有並負責 cdbaby.comcdbaby.net (統稱「CD Baby 網站」) 這兩個網址的網頁。請仔細閱讀本「合約」。一旦您在您的 CD Baby 會員專區輸入您的姓名,並在本「合約」下方按了「我同意」按鈕,您即成為本「合約」中的一方,受本「合約」之約束。我們可以修訂本「合約」,詳情請參閱後續的第 8 節。本「合約」的「生效日期」顯示在下面您按「我同意」按鈕的地方。

  1. 授權:您以本合約指定我們作為您的授權代表,負責本合約中您明訂授權之內容的銷售和其他發行行為。您授與我們的權限乃是非獨佔授權,但我們鼓勵您詳讀 cdbaby.net/dd 所載之資訊,以瞭解我們為什麼要確保同一張唱片您只交給一家零售商販售。因此,您以本合約授與我們以及我們的授權人 (在本合約中簡稱「授權人」) 非獨佔權限,可在合約條款期間和合約條款範圍內從事以下行為:
    1. 將您授權的內容重製及轉換成數位母帶;
    2. 基於宣傳目的,利用「串流處理」的方式播放您所授權之部分內容 (「剪輯」),使其供聽眾收聽,藉此達到數位母帶授權、銷售和發行的宣傳效果;
    3. 向消費者宣傳、販售、發行與傳輸單曲或整張專輯的音樂母帶以及相關之中繼資料,消費者可按照我們同意的使用規定來使用這些數位母帶;
    4. 使用和授權別人開放以各式電話服務方式使用及銷售您所授權之內容,例如 (但不限於) 下載數位母帶的銷售或授權行為 (包括 (但不限於) 下載到手機中),以及下載鈴聲和回鈴聲的銷售或授權行為;
    5. 使用所謂的「數位音樂站」發行、行銷和宣傳數位母帶,包括 (但不限於) 允許別人燒錄任何數位母帶的 CD 副本,或允許別人將數位母帶的副本傳輸至個人裝置中;
    6. 使用及授權別人允許他人以所謂的「條件式」下載方式 (僅限於下載到某種裝置、僅能在限定期間下載、僅限於播放或其他條件限制) 來發行數位母帶的副本;
    7. 將您所授權的內容進行「串流處理」及授權別人對其進行「串流處理」,此串流處理可能為隨需串流處理,也可能是網際網路電台服務的一部分;
    8. 使用與發行收錄在數位母帶中的著作權管理資訊;
    9. 顯示並以電子方式執行和傳輸與您所授權之內容相關的授權圖文以供個人使用,僅限於與本合約中所載之相應數位母帶相關之授權圖文;
    10. 我們得以在本「合約」規定的範圍內或遵照本「合約」的原則下,視我們行使合約權利的合理需求或目的而使用您所授權之內容;以及
    11. 授權我們的授權人執行上述指定之任何一項或多項活動。
  2. 條款:我們的合約條款從生效日起,持續至任何一方通知另一方終止合約為止,終止日期必須超過另一方收到通知後的三十 (30) 日以上。
  3. 您的酬勞:我們支付給您的酬勞,相當於授權人在銷售您的數位母帶或因其他授權使用獲利之後,支付給我們的批發淨價的百分之九十一 (91%)。所有的會計明細每天都會更新,放在安全的會員專區內,網址為 https://members.cdbaby.com。當記入您帳戶內的金額超出您當初申請加入 CD Baby 時設定或之後才修訂的下限金額時,我們就會支付您的酬勞。這樣的應付帳款全盤代表您享有的全部權利和必須承擔的所有義務,如下文所示。您有權與演藝工會和 Sound Exchange 或其他組織機構結盟,收取他人因公開演出您所授權之內容而必須支付您的版稅。
  4. 您要承擔的義務:您應負責取得和支付授權範圍內所需或使用您所授權之內容、圖文與中繼資料的任何部分時所需之其任何結清與授權費用。特別是在上開敘述之一般適用性不受限制之前提下,您應負責並支付 (i) 銷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數位母帶而必須支付給創作人、作者、共同作者、著作權所有人和共同所有人、製作人和任何其他擁有唱片版權的人的所有版稅或其他相關費用,(ii) 銷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數位母帶而應付給數位母帶中所載之音樂創作的發行者和/或作者或共同作者等人的所有機械重製版稅或其他相關費用 (關於此處所述之發行問題,請參閱 cdbaby.net/dd-covers 所載之資訊),(iii) 您或其他第三方所適用之任何集體議價協定中規定應支付的費用,以及 (iv) 與您所提供給我們的授權內容、授權圖文、中繼資料和其他資料相關的任何其他版稅、費用和/或應付金額。您同意我們支付給您的酬勞應包含所謂的「創作人版稅」在內,這是為了符合所有轄區的相關規定,也就是銷售或廣告行銷必須支付「創作人版稅」。
  5. 撤銷授權的內容:您有權在本合約中所載之合約期間內的任何時間,以書面方式通知我們撤銷對您所授權之內容和圖文的持續銷售和使用權利。我們會在收到您的通知後,迅速地根據您要求的撤銷內容,通知我們的授權人,禁止其繼續販賣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您的授權通知書上指定的授權內容或圖文。不過,您還是必須負責真正執行撤銷之前銷售授權內容和/或授權圖文的相關版稅和費用,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剝奪已擷取授權內容或授權圖文之消費者的權利。
  6. 名稱與照片;宣傳用途與商機;
    1. 我們可以使用,也可以授權我們的授權人將任何創作人、樂團、製作人和/或寫歌人的名稱和核可照片與相關傳記資料以及曲目和/或唱片名稱、授權圖文用於相關數位母帶 (也就是按照本「合約」條款銷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數位母帶) 的任何銷售、宣傳和廣告的行銷內容中 (例如,創作人或樂團名稱與照片可用於參考性的資訊中 (例如書面文字或其他參考用的文章段落) 以確認和顯示作者身份、製作群,以及相關數位母帶廣告行銷所需使用的相關創作人或樂團表演)。
    2. 我們和所有我們的授權人均有權行銷、宣傳和廣告數位母帶,我們與他們將自行斟酌是否開放母帶供人購買或授權。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均無法保證任何數位母帶的最低銷售量或使用率。
  7. 所有權:根據下文所載之我們的權利或您與我們之間先前所訂的任何合約,就目前我們所知,所有關於和賦予下列著作權的權益、身份和利益,均應視為您的財產:(i) 您所授權的內容和授權的圖文,(ii) 數位母帶,(iii) 剪輯,(iv) 其中包含之所有著作權和對等權利以及 (v) 您提供之所有內容。
  8. 修訂、終止與終止的影響:
    1. 我們保留更動、修改、增刪本「合約」全部或部分內容的權利。所有此類更動的通知會在更動生效日期的至少七 (7) 日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給您。如果您不同意此類建議更動中的任何一項,唯一的辦法就是按照上述方式,通知我們您要終止本「合約」的條款,如果您無法在收到我們寄給您的更動通知的十 (10) 日內通知我們終止合約,我們會視為您接受這些更動。
    2. 本「合約」條款的到期並不代表任何一方可以不對合約條款期間或訂立合約之前各自的責任義務負責。因此,即使合約條款已經到期,本「合約」的條款仍將繼續適用。
  9. 賠償:如果發生因使用您所授權之內容或授權圖文或您提供及授權之所有其他資料而侵犯到任何第三方權益的情況,致使我們遭他人提出索賠,您同意負起全部賠償責任,使我們不至遭受損失,並依照我們的請求出面為我們和我們的授權人與關係人 (以及他們各自的主管、長官和員工) 辯護,使我們免於負擔任何以及所有損失、損害賠償、損壞、因任何此類索賠產生的費用或開支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和開支)。因此,您同意按此第 9 節中所訂之賠償辦法,視需要補償我們和我們的授權人以及我們的關係人在因解決任何這些賠償責任或索賠求償而支付的任何款項 (假設我們能在支付任何這些款項前徵得您的書面同意)。您同意將不會無故隱瞞、拖延或調整您的同意決定。關於任何這類的索賠求償,我們會很快地通知您,在這類索賠求償事件中,您可以爭取、宣告和維護顧全我們權益的保證人,負責出面代我們辯護 (假設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利參與其辯護的話)。
  10. 立約人雙方的其他表示與保證:
    1. 您表示並保證您具備完整的授權,可以代表您所授權之內容或圖文所涉及之任何權益、身份或利益的任何與全部所有權人。
    2. 您表示並保證您擁有或掌握必備權限,能夠授與本「合約」中所提及之權利、准許與許可,當我們和我們的授權人在行使這些權利、准許與許可時,不得違反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權益。
    3. 每一方均表示並保證,其具備完整的授權,可以簽訂並完整執行本「合約」中規定之其責任義務,並已獲得所有必須之第三方同意、准許與許可,允許其執行這些責任義務。
    4. 每一方均表示並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違背或妨礙任何其目前所承擔之責任義務,且其之前所立之所有合約,也絕不會妨礙其行使本「合約」所規定之責任義務。
    5. 每一方均表示並保證,執行下文所載之責任義務,並按照主管這些責任義務的政府單位的所有適用法律、規定和規章來執行。
  11. 總則:
    1. 所有當事人同意並認可,當事人彼此之間的關係,乃是獨立承包人彼此之間的關係。本「合約」不意欲於當事人間建立合夥關係或合資關係,且合約中無任何一方為另一方之經紀商、合作夥伴或員工。
    2. 本「合約」代表了所有當事人之間對於其中所提到的主題所達成的協定,取代當事人之間與這類主題相關之所有先前協定或安排,假設您之前已與我們簽訂了數位發行合約且選擇了任何方案,這些方案均應在不違反本「合約」的情況下方能實行。本「合約」只能以合約中所載之方法加以更動或修訂。在任何情況下,本「合約」任何條款或條件的當事人所簽訂之棄權聲明,不應將其視為之後對此類條款或條件之棄權聲明,亦不應使其後續的權益有所減損。如負責管轄之法院確定本「合約」之任何條款為無法執行,該項條款將以最符合當事人商業意願之可執行條款取代之,其餘條款則仍具有完整之法律效力,不受該項條款之影響。
    3. 本合約對於任何一方之讓渡人、繼承者、執行人、個人代表、管理人和後繼者 (不論是透過合併、執法或其他方式) 均具有約束力。
    4. 本「合約」中規定之任何通知、核准、申請、授權、指示或其他通信,均應有書面為憑,如為您在註冊加入 CD Baby 網站時,該網站寄給您或是您輸入之電子信箱所收到的電子郵件,則應將之視為已在寄送當天交付或已適時更新,供各種目的使用。
    5. 本「合約」應受加州之州法律中有關合約簽訂與其完整執行之規定管轄並依其加以解釋,不考慮法律牴觸之原則。
    6. 在相關法律所許可的最大程度內,本「合約」所載之當事人權利與救濟權是累計的,可與法律或衡平法規定之當事人權利與救濟權加總在一起。
    7. 本「合約」中所用之身份僅為便宜行事,不應用其來分析或解釋本「合約」。
    8. 本「合約」僅維護其中提及之當事人以及其授權之後繼者和核可之讓渡人的權益。本「合約」中的所有明示或暗示權益,均不意欲授與本「合約」中未提及之任何其他當事人以及其授權之後繼者和核可之讓渡人任何合法或公正的權利、權益,或是以本「合約」為依據之任何性質的救濟權。
  12. 名詞釋疑:以下說明本「合約」中出現之各個名詞術語的涵義:
    1. 「授權圖文」是指唱片封面以及與您提供給我們的授權內容相關的所有其他圖文。所有這類的圖文應將其視為在各方面商業用途均已結清,除非您以書面方式通知我們其尚未結清。
    2. 「授權範圍」是指「全球」或是其他限定區域,您在註冊過程中即已選定。
    3. 「著作權管理資訊」是指傳達有關數位母帶資訊的數位資訊,例如您的姓名、相關唱片的名稱、歌曲名稱和唱片公司名稱,這些數位資訊受到美國著作權法 Title 17, Section 1202 條文的保護。
    4. 「數位母帶」是指將您授權之內容製成的一或多份數位副本。
    5. 「授權人」是指任何第三方授權人,例如 (但不限於) Apple iTunes、MusicNet、Real、Rhapsody、Napster 和其他我們可以授權其按照本「合約」條款,從事行銷、發行和銷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您所授權之內容和圖文的人。
    6. 「您所授權之內容」是指您指定由我們進行數位發行的錄音和原始音樂創作。任何這類的錄音和原始音樂創作必須為您所擁有或掌握,以及/或是您已結清其在各方面的商業運用,之後再由您授權給我們。有關音樂創作的各種權限,請仔細閱讀我們網站上的資料,網址為 cdbaby.net/dd

參考資料

這是我們合約的可列印版本,僅供您參考。您必須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 CD Baby 會員專區 (網址為 https://members.cdbaby.com),然後按照數位發行的提示輸入您的全名,並同意這份合約,如此這份合約才具約束力。